家族团圆
谭弘业穿了一身藏青色的便服,头发用水梳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地贴在头皮上,与在军营里那副满身杀气、甲胄在身的模样判若两人。他是神机营的亲兵统领,在谭弘毅身边待了五六年,杀过人、见过血、守过城、扛过旗。可一回到谭桥村,他还是那个在田埂上光着脚丫子疯跑的半大小子,见了长辈还懂得低头叫人。
几个谭家的后生围着他,七嘴八舌地问个不停,像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弘业哥,听说你在龙源打过仗?真杀过北羯人?”
谭弘业端起粗瓷酒碗,抿了一口村里的米酒,酒不烈,但入喉滚烫。他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杀过。那年跟着大哥守城,北羯人攻了三天三夜,城下的尸首堆得跟小山似的。我们打退了他们十几次进攻,箭都射光了,就拿刀砍,刀砍卷了就捡敌人的刀接着砍。”他说得不紧不慢,像是在说一件稀松平常的事。
后生们听得眼睛发亮,一个个攥紧了拳头,恨不得自己也在城墙上,恨不得那些北羯人就在眼前。
谭弘福坐在一旁的矮凳上,比谭弘业沉默得多。他手里的酒碗端了半天,也没喝几口。他也是谭家子弟,从龙源一路跟着谭弘毅摸爬滚打过来的,如今已是神机营千户,手下管着上千号人。他肩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是北疆那一仗留下来的,刀口从肩胛骨一直划到锁骨,每逢阴雨天就隐隐作痛,像有人拿针在里头扎。
“弘福哥,听说你在京城也当了大官?”一个年轻人凑过来,眼里满是羡慕。
谭弘福摇摇头,笑了,那笑容里没有得意,只有一种经历过风浪之后的平淡:“什么大官?不过是个千户,管几百号人。搁京城里,扔块砖头能砸着仨。”
“几百号人还少啊?”年轻人咋舌,回头看了看自己身后,那意思像是在说——我连一个人都管不了。
谭弘福笑了笑,没有再说话。他端起酒碗,慢慢抿了一口,目光落在满院子的人身上。当年他跟着谭弘毅从谭桥村走出去的时候,还是一个毛头小子,什么都不懂,连马都不会骑。
如今,他见过血、杀过人、守过城、扛过旗,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也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冷。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那双粗糙的、布满老茧的手,轻轻握了握,又松开。这双手,扛过刀,握过枪,也曾在战场上捡起过战友遗落的兵器。如今回到家乡,它们只是安安静静地搁在膝盖上,像什么都没发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