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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腐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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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尔等田土,既登版籍,即为有主之业,自当输纳国课。自洪武三年起,依例征缴。然今为筹办军需、賑济黎元、兴修水利等急务,著令凡新登记者,除应纳契税外,需预缴洪武三年全年田租(数额依田亩等则科算)。此预缴之租,即抵来年之赋,非额外加征。务期如数完纳,不得推諉。

  积极配合者,一旬之內,凡契税田租皆按七成计算;二旬之內,凡契税田租皆按九成计算;三旬之內,凡契税田租皆全额计算。

  四、凡逾限不报、隱匿不登者,其田產即视为无主荒田,或原契不明、產权存疑之业。一经查实,或为他人告发,该田亩即行入官,招佃另垦,永归官產。原主不得復有词讼。其有藉机强占、冒认他人田土者,定行拿究,从重治罪。

  本官奉天子明命,职责所在,言出法隨。凡尔百姓,当体朝廷安民足国之至意,各宜凛遵,速速赴办。勿得观望迁延,自貽伊戚。倘有胥吏借端需索,额外苛扰,许尔等据实呈控,本官定当严惩不贷。若冥顽不灵,抗命不遵,定按国法,严惩以做效尤!

  勿谓言之不预也!

  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另,地方不靖,福建布政司已经急调铜山千户所进驻东山岛,百姓勿虑。县衙草建,三班六房,尚有缺额,有志於服务地方之平民子弟皆可申报。

  大明洪武二年己酉岁四月七日张员外盯著告示又看了一遍,只觉得浑身有劲却使不出。

  那师爷看主家情绪平稳了这才说道,“老爷,泉州那边传来消息,说这大明的皇帝甚至有意迁界禁海了,留给咱们的选择要不就去当海盗,要不就只能老老实实当顺民。

  兄弟们都是拖家带口的,真要去了海上————”

  张员外狠狠的嘆了一口气,“直娘贼,是谁他妈的跟咱说这姓罗的只是一个书呆子的。

  他妈的,头十天来交换田契的,赋税可以打七折,中间十天来交换,赋税就只能打九折,等到了咱这就要足额缴纳!

  ——

  本来还说什么攻守同盟,大家一起不交。

  没钱没人,他一个光杆县令还能翻了天去,结果到头来,就剩下了咱一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