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 《求生小队內部规定》(1 / 3)
“第七条:每日餐后举行团队討论会,同步情报、计划和安排任务以及沟通交流,可以在討论会上提出建议和质疑。”
除了上面两条,李洸他们在討论问题的过程中还做出別的决定—让安妮、阿什莉和程立担任团队的后勤管理,专门负责统计队伍日常消耗的生活物资。
她们三位的主要任务是统计每日损耗和剩余物资数量以及可支撑的天数,好提前计划出去搜刮物资或者减少每日物资的消耗量,比如把一日三餐改为一日两餐,早餐吃饱点,然后去掉午餐。
李洸指定她们並不是说这三人日后就固定待在列车,每天记录进出帐,毕竟这事情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如果她们出去就安排其他人来做就行。
所他们团队人数又不多,还没到弄几个岗位的时候,所以这並不是一个固定岗位和真正的部门,也就没必要纳入內部规定中。
接下来是行为禁令与处罚,李洸说道:“第八条:严禁任何成员对同伴实施暴力伤害、x侵犯、投毒等严重犯罪行为。违者经確认,直接处决。禁止任何损害团队利益的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於盗窃、欺诈和散布严重不实言论。违者处罚由全体成员投票决定,包括但不限於物资处罚、增加工作任务和驱逐离开。”
说到这里,李洸沉默少许。
他本来是觉得如果真有人这么做,到了驱逐地步的话,是觉得不如直接把那傢伙干掉算了。
但其他人据理力爭,觉得做那些事的人罪不至死,不应该以防未来对方寻仇就提前干掉对方。
李洸眼看不赞同的人较多,而其他人对他之前某些建议也採取认同態度,所以他这次退了一步,没有继续坚持。
他舔了下有些乾燥的嘴唇,心里吐槽英文读起来真累后,继续道:“第九条:针对团队外人员的行动,仅当为团队生存必需时,方可採取包括武力在內的各种犯罪手段。除此情形外实施的掠夺、伤害等行为,均视为犯罪。同样由施暴者外的全体成员进行投票。”
李洸他们没有迴避为了求生所做的恶事也是犯罪这点,直接在规定里点明。
“第十条:外出执行任务时,执行组成员经內部协商一致后,可决定动用物资行善,但须返回后进行匯报。”
这条规定是针对小队在外行善的事情,和第三条是不同的。
李洸顿了顿,补充了一点,“虽然没写上去,但你们可要记住碰到陌生人可別一股脑就相信对方的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