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赢更重要的事
宋千瓷有些惊讶,夏芷晴是半推半就加入乐队的,没想到现在竟然主动要钥匙,多些练习的时间。
她自然是乐见其成,乐队已经成了她无聊生活中的唯一寄托。
“明天我也来的,你直接过来就行了。多的钥匙在店里,到时我给你。”
“好。那我先走了,拜拜。”
“嗯,明天见。”
于秀秀追上夏芷晴,一脸惊讶。
“不会吧,你认真的?”
“既然做了,那就好好做,不应该吗?”
“不是,就是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你该不会以后天天都去练歌吧?”
“不会,就星期六晚上,加星期天白天空的时候。当做放松好了,反正家离得也不远。”
“那我明天也过来,陪你。”
“陪我还是为了吃东西?”
“当然是陪你啊,零食有什么好吃的?”
“你刚才是不是拿了一条阿尔卑斯软糖?分我一粒。”
“没有。”于秀秀加快了脚步。
“我都看见了。”
于秀秀越走越快。
夏芷晴没有追,而是回望了一眼方野离开的方向。
大家都这么认真,她自然也不会拖后腿。
而且既然选择了加入乐队,那就要做好自己的事。
摸鱼,随便应付一下,都不是她的性格。
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
她这两天在方野和宋千瓷的交流中看到了音乐的魅力。
那种不需要言语,只用一个眼神,便能读懂对方的心思。
包括刚才方野说了自己的想法,宋千瓷很快就能敲出对应的旋律。
她做不到这一点,但她希望勤加练习后,也能和方野、乐队有一样的默契。
......
宋千瓷跟夏芷晴告别后,朝方野两人离去的方向追去。
“等等我。”
沈繁星停下脚步等宋千瓷。
方野脚步不停。
气呼呼的宋千瓷偷袭方野,却没成功。
“干嘛不等我?”
“我以为你跟繁星说呢。”
“明天芷晴会过来练琴,你来不来?”
“不来。”
“下午不来,那晚上过来。”
“你们练好了。”
“你反正又没事。繁星也可以来。”
沈繁星摇摇头,小声道,“对不起,千瓷,我明天有事不能来。”
“这有什么好对不起的。有什么事?需不需要帮忙?”
“不用,我自己可以的。”
“行,反正不用跟我们客气,是吧?方野。”
“嗯。”
“嗯?!”宋千瓷“挑拨离间”,“繁星,你的前同桌好像不太愿意啊。咱们以后不跟他讲话了。”
“还有这好事?”
“去死!”
沈繁星没说话,羡慕地看着两人开玩笑。
方野和宋千瓷在前面走着,沈繁星在后面默默跟着。
“今天有吃的吗?”方野忽然问道。
宋千瓷正想说“刚才不是吃了麦当劳吗?”,忽然看到沈繁星连忙从帆布袋里翻找。
最后竟然拿出一根胡萝卜?
“洗...洗过了。”
宋千瓷陷入了呆滞,她完全没搞懂现在是个什么状况。
方野接过,掰成两半,一半递给宋千瓷。
“要吃吗?”
宋千瓷不爱吃胡萝卜,但此刻脑袋宕机的她下意识接过。
方野边走边啃。
宋千瓷看着手中的半截胡萝卜,眼神怪异。
长这么大,她还是头一次有人没事吃胡萝卜的,又不是兔子。
这是当零食?
宋千瓷不理解。
沈繁星藏得太好,以至于同桌这么多天,宋千瓷都没有发现沈繁星的帆布袋里经常藏着瓜果蔬菜。
并且每天布袋里都有会一根洗干净的胡萝卜。
其实她没告诉方野,这根胡萝卜并不是捡的,而是买的。
不是每次去菜场都能捡到新鲜无伤的胡萝卜。
所以她隔两天,在去上学的路上,就会在路边跟摆地摊的老奶奶买两根。
不会买多,免得不新鲜了。
价格也不贵,要是没能送给方野,就当晚饭吃,或者带回家做菜。
不好的胡萝卜,她也不会给方野吃,不干净。
听到方野主动要胡萝卜,她心里很开心!
以至于她都没有发现宋千瓷的异样。
宋千瓷也不傻,很快便反应过来了。
方野哪是真的饿了,明明是早就知道沈繁星包里有胡萝卜,才这么问的。
“这家伙...”宋千瓷轻哼一声,她才发现方野还有如此柔软的一面。
一口咬下,宋千瓷“咔咔”吃了起来。
以前不爱吃的胡萝卜也没有那么难吃了。
至少这一刻不难吃,脆脆的,竟然还带着一丝丝甜味。
宋千瓷下意识问道,“繁星,你这胡萝卜哪买的?还挺好吃的。”
话刚问出口,宋千瓷就后悔了,要是沈繁星误以为她爱吃胡萝卜,以后经常带怎么办?
沈繁星有些不好意思,低着头说,“就...就路边买的。”
方野闻言,不由看了眼沈繁星,随后又看了看手中的胡萝卜,没有多说。
三人一路慢慢往前走。
宋千瓷走在中间,像是大姐大一样揽住沈繁星的肩膀,一只手啃着胡萝卜。
方野几口吃掉了胡萝卜,双手插兜,表情闲适。
沈繁星低着头,偶尔抬头看一眼身旁的宋千瓷和方野。
这一刻,她不需要想那么多,紧绷的身体渐渐放松下来。
三人走过一盏又一盏路灯,影子长了又短,短了又长。
梧桐叶子偶尔飘下一两片,擦过肩头,轻轻落在地上。
这个夜晚像是会一直延续下去,漫长的街道仿佛没有尽头。
他们就这样走着,仿佛能走到所有想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