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他的色彩
大小姐整顿相府,不许下人再传关于他的谣言。
可那些并非全然空穴来风。
至少那个眼珠子被挖出来的人,就是秦铮做的。
他们搬来的第一天晚上,有人在窗前偷窥母亲,是许府的花匠。
秦铮还记得他死前惊恐无力的眼。
秦氏是江南大族,诗礼簪缨之家。
可越是世族,藏污纳垢,丑陋不堪的事就越多。
秦芝是出名的美人。
即便她生下一个来路不明的孩子,即便日日悲戚,愁郁难掩,可她依旧美丽的惊人。
且没了士族小姐那矜贵的清白身,哪怕她什么都不做,依旧惹来蛇虫狼狗,趋之若鹜。
一个可怜的貌美的女人,带着幼小的儿子,即便她的本性并非轻浮。可当有人告诉她,打听到“那个人”的讯息时,她被逼着掀起帷帐,解开裙摆。
她有她的天真,亦有她的可怜。
罪魁祸首,是把她推进深渊的男人。
幼小的秦铮冷冷看着那个他叫伯伯的人,将手伸进母亲的衣襟。
然而事发,人们只会骂这个女人放浪、无耻,一群衣冠楚楚的读书人,却用最恶臭的言语羞辱一个女子。
之后愈发讳莫如深。
一个女人,便是这么被逼疯的。
秦芝打他,只是一个懦弱又悲哀的人最无力的发泄。
在畸形中长大的孩子,秦铮顺理成章成了人们口中的怪胎。
第一次杀人时,他无比冷静。
看着那些黑色的、粘稠的、温热的血液,从喉管汩汩流出,风一吹,散发着腥膻的气味。
他的心脏剧烈撞向喉咙,血液往太阳穴倒灌,眼前的画面竟让他感到一丝难以名状的……
兴奋。
母亲被当众撕去衣衫时,那些凝视如跗骨之蛆。
他被打得遍体鳞伤,与狗卧在一处等死。
他们骂他是疯子,却在夜里将手伸向他床头,握住他的脚踝……
秦铮心中叫嚣的只有杀人,流血和死亡。
一把小刀。
他便捅破了那个企图强行将他拉入深渊的禽兽的喉管。
那年他十一岁。
紧绷的太阳穴终于在满地的黑色的血液中,得以舒展。
他很早就知道,自己不是一个正常人。
可这段时日,他装得很像。
那些丑陋的阴暗,如果可以,他希望能藏得久一点,再久一点。
可送他对笄,为他包扎伤口,买猫儿糖人给他的大小姐,却被这种人挂在嘴边。
太脏了。
*
许书漾进步飞快。
甚至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
她本身便有骑马基础,只是一直没找到在马背上的诀窍。那日秦铮带着她走了一段,好像“仙人抚我顶”。
她悟了。
就在今天,她竟在马上打入了人生第一个球。
虽说整个场地只有她一个人,虽说她打偏了好多次,虽说最后她离球门只有几丈远,可毕竟是进球了。
多么伟大的时刻!
成绩若不拿来炫耀,还叫什么优秀?
她急迫与人分享。可惠安表姐外出访友,云舟还在读书,秦铮呢,去殿前司公廨登录名册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