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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1章 《挪威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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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一族的人会每人怀抱一本《挪威的森林》,成群结队地出现在这本小说提到的新宿dug酒吧。

她们也会购买这套红绿封面的小说当作圣诞礼物送朋友,甚至很多女孩希望自己的男朋友以亲切体贴的渡边彻为楷模,改进自己的举止行为。

年轻的读者将其作为一个爱情故事。

而中年读者,则因其对衬著披头士的摇滚节奏进行的学生运动的描写而被吸引。

&业立马就抓住这种狂热大做文章。

舒服的绿色森林的插图在全霓虹随处可见。

有一款轻型地毯吸尘器的gg策略是告诉消费者,它适用于「你不想打扫房间」而是纵容自己沉溺于「《挪威的森林》、博若莱新酿葡萄酒、丝质衬裙、赤足漫步而且不接电话」的那种日子。

一种拥有可爱的绿茶香味、绿树外形、「纯爱之森林口味」的新牌子巧克力也应运而生,包装上就用日文和英文印著:挪威的森林。

音乐产业也看到了巨大的商机。

一家唱片公司发行了一张「《挪威的森林》甜美管弦乐转录版」的唱片,跟小说第一页里描写的一般无二,结果很快就蹿上了排行榜的榜首。

公司发言人针对指责他们「投机」的说法进行了批驳,毕竟,他们是按照披头士歌曲的日文标题以「noruwe」来拼「挪威」的,而村上则拼作「noruwei」。

作为源头的披头士的那首歌在霓虹一直并没有多大知名度,但《挪威的森林》小说一出,披头士包含这首歌的专辑《橡胶灵魂》的销售也节节攀升。

总而言之,在如今的霓虹,《挪威的森林》已经成为一种现象,一种流行的文化,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这种程度几乎是地球上一本文学作品能做到的终极。

身处国际化大都市,董桥当然也听闻了这册小说在霓虹的火爆,甚至这种流行在香江已经有所体现,披头士文化以及《挪威的森林》现象已经在香江成为一种新流行。

而要真正出版《挪威的森林》,对香港的出版行业还是非常困难的。

而江弦的这部《解忧杂货店》,在董桥看来是一部可以替代《挪威的森林》

的小说。

因为二者都有种非常浓郁的味道,换个更接地气的词语就是逼格。

恰巧,江弦也将披头士的文化带进了他的这部小说当中,也不知道是受到了村上春树的启发,还是江弦自己心中原本就有此构想。

董桥把心中所想和江弦说了一遍,向他抛出这个问题。

「村上春树啊......

江弦笑了笑,「当时我在霓虹出版小说,还是由他代作翻译,我当时在他的酒吧喝过酒,两个人的品味确实很接近。」

「那就难怪了。」董桥立马明白过来。

自己如果觉得江弦是看中了《挪威的森林》之成功,才将披头士写进去,那就是倒果为因了。

人家这俩人之所以写的像,是因为人家俩人本就爱好接近,明显都是披头士乐队的粉丝嘛。

说著,董桥忽然接到个电话,然后脸上露出喜色,朝著江弦开口:「江先生,我们社长回来了,听说你也在这里,想要和你见一面,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社长?」

江弦抿了抿嘴,能被董桥称为社长的,显然就只有一个人了金庸。

对于这位,江弦的内心还是非常憧憬一见的,虽然知道其人可能会让他有些失望,毕竟金老爷子性格上的缺陷和漏洞,那是广为人知的。

可江弦又不得不承认,自己绝对有过数个夜晚,看其小说或是改编的影视作品看的辗转难眠的时刻,就说「龙骑士」那一段,绝对的儿时ntr启蒙课啊....

对这位作家,那是恨得牙痒,也是爱的发狂,看他的小说看到痴迷、看到心中有了个抹不去的江湖梦、武侠梦。

总而言之,见自然还是非常乐于见一面的。

而在董桥的引领下,江弦很快便在另一间更为宽的办公室里见到匆匆赶回的金庸。

他身著西装,戴金属边框眼镜,身材圆润,嘴角时刻挂著憨和的笑。

「社长,这位就是内地来的江弦先生。」

「江弦先生,这位便是我们社长..

董桥对著二人一番介绍。

「你好,江先生。」

金庸主动递过手,「我对江先生的名字已经是早有耳闻了,当初《霍元甲》

风靡香港的时候,我也找来看了小说,写的真是漂亮,很有江湖味道。」

「那可能要让先生你失望了。」

江弦笑了笑,「当时这篇小说,我只是给了一个大纲,细枝末节都是请我另一个朋友代笔,我个人还是不太擅长写这种东西的。」

「是么?」

金庸尴尬笑笑,「原来如此,不过就故事本身来说,也已经是个足够好的故事了,说起来,我还有个朋友经常会提起你。」

「哦?」

江弦有些好奇,「金先生和我开玩笑了,我在香港可没多少熟人。

「你和他不熟,但他确实常提起你。」

金庸笑著说道:「此人名为黄沾,常说你那首《万里长城永不倒》写的漂亮,想和你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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